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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相关工作安排

自2021年开始,我校学位授予工作调整为每年1月、3月、6月、11月共四次。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根据《天津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要求,现将学院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初审和硕士预答辩

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后,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初审和硕士预答辩,博士论文初审采取预答辩方式进行,由学院统一组织,硕士预答辩按学科由相关系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研〔2020〕3号)。

博士学位论文初审是在学位申请人培养后期对学位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提炼和提升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2023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学院将在2023年4月上旬组织博士学位论文初审。

硕士应在预答辩申请前先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各系方可组织预答辩,各系负责专业如下:教育学系负责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等专业;教育管理系负责教育经济与管理、教育管理、研究生教育学等专业;教育技术系负责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心理所负责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专硕。根据学校2023年6月学位授予工作安排,请各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于2023年4月中上旬组织硕士预答辩。

二、论文查重

通过论文初审和预答辩的研究生需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并发给导师审阅,为不影响论文外审,请导师于论文送审前一周将修改后的论文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箱(邮件主题为:学号-姓名-论文查重;论文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pdf),学院统一进行论文查重,各类型博士学位论文查重比例不超过15%(含15%),各类型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比例不超过20%(含20%)。

三、学位论文送审

凡申请答辩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使用教育部学位中心的论文送审平台送审论文,使用教育部学位中心送审平台送审的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一般为40个工作日(约八个星期),请送校盲审的博士生在答辩前42个工作日(约两个月)提交符合要求的各项材料。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一般为30个工作日(约六个星期),请送校盲审的硕士生在答辩前32个工作日(约六个星期),提交符合要求的各项材料,发送至该邮件地址已受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 JavaScript。邮箱,学院会及时转发至学位办盲审邮箱。

《天津大学校盲审材料送审说明(2022年1月更新版)》、《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校级盲审办法(天大校研〔2021〕8号)》、论文评阅书见“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常用下载”,链接为:http://gs.tju.edu.cn/xwsy/cyxz.htm,请同学自行下载。

四、答辩

答辩审批及答辩时间安排:

2023年6月批次在5月26日前完成

博士答辩根据学生论文校盲审评阅反馈结果和时间由导师或学院组织,硕士生答辩按学科由相关系负责组织。答辩采用线下或线上形式进行。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批书见“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授予-常用下载”,链接为:http://gs.tju.edu.cn/xwsy/cyxz.htm,请同学自行下载。学位论文提交基本要求、注意事项见《天津大学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

  • 博士学位申请成果认证(硕士生无需进行网上成果认证)

网上提交及确认时间:

2023年6月批次在4月10日~5月26日期间完成

为进一步规范成果认证程序,提高认证效率,保证认证结果的有效性,博士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前,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成果认证。

六、时间节点安排

博士研究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博士学位授予2023年6月批次

1

4月7日前

学院组织6月批次博士论文初审(预答辩)

2

4月中旬

由导师提交博士论文进行查重

3

4月中旬

参加6月批次初审的博士论文送审

4

2023年5月26日前

2023年6月学位授予批次答辩审批及答辩

硕士研究生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硕士学位授予2023年6月批次

1

4月中上旬

学院组织6月批次硕士预答辩

2

4月中旬

由导师提交硕士论文进行查重

3

4月中旬

参加6月批次硕士预答辩的论文送审

4

2023年5月26日前

2023年6月学位授予批次答辩审批及答辩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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